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特種設備檢驗機構 核準規則》和
《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第1號修改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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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為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市場監管總局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規則》(TSG Z7001—2004)進行了修訂,形成《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規則》(TSG Z7001—2021);對《特種設備生產和充裝單位許可規則》(TSG 07—2019)進行了修訂,形成第1號修改單,現予以發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 ? ? 特此公告。? ? ??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12月8日
《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規則》內容節選
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分為甲類檢驗機杓、乙類檢驗機構和丙類檢驗機構。
(1) 甲類檢驗機構具有法人資格,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從事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定 期檢驗和設計文件鑒定工作;甲類檢驗機構按照規模和能力分為A1級、A2級、B1 級和B2級;
(2) 乙類檢驗機構具有公益類事業單位法人資格,是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負有特種設備安全保障職責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在當地承擔特種設備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工作,為屬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提供支持保障和技術支撐;
(3) 丙類檢驗機構是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設立的檢驗機構,僅能從事本單位自有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
甲類檢驗機構A2級專項條件
D3. 1資產配置
固定資產總值原值不低于3000萬元,其中檢驗設備原值不低于 1000萬元。具有 建筑面積不少于2000m2的固定辦公場所,并且有滿足使用和存放要求的檔案室和儀 器設備室。
D3. 2人員配備
(1) 全職持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證旳人員不少于120名,其中檢驗人員不少 于96名。檢驗人員中檢驗師不少于36名,高級檢驗師不少于3名;
(2) 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檢驗與檢測人員不少于30名。
D3. 3檢驗經歷
經核準從事特種設備檢驗工作不少于8年。
D3.4科研能力
(1) 近8年中,參與省部級及以上特種設備相關科研項目(課題)不少于5項;
(2) 近8年中,特種設備領域科研成果獲獎及科技創新平臺得分合計不少于10分 (按本規則D2.4計分),其中國家科學技術獎、省部級科學技術一等獎、省部級科學 技術二等獎(排名前3名)、省部級科學技術三等獎(排名前2名)合計不少于1項;
(3) 近8年內,參與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和特種設備相關國家標準、地方標準 制(修)訂合計不少于5部;
(4) 近4年內,特種設備相關研究開發費用不低于檢驗業務收入的3%;
(5) 具有研究員和正高級工程師職稱的科研人員合計不少于2名。
D3.5承擔公益性工作
(1)、 承擔省級、市級、行業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中心,應急培訓演練基地或者 電梯應急救援處置平臺等工作;
(2)、 近3年內,承擔過重大活動安全保障工作;
(3)、近3年內,用于特種設備公益宣傳教育經費不少于50萬元。
甲類檢驗機構B1級專項條件
D4. 1資產配置
固定資產總值原值不低于300萬元,其中檢驗設備原值不低于150萬元;具有建 筑面積不少于300m2的固定辦公場所。
D4. 2人員配備
全職持有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證的人員不少于30名,檢驗人員中檢驗師不少于8名。
甲類檢驗機構B2級專項條件
D5. 1資產配置
固定資產總值原值不低于100萬元,具有建筑面積不少于l00m2的固定辦公場所。
表B-3甲類檢驗機構和丙類檢驗機構可以申請核準項目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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